深圳商会如何办理?成立申请条件有哪些?
在深圳成立异地商会,需要向深圳民政局申请登记,前期是大家可以取得异地市政府单位出具的批复文件,而且每一个城市只可以再深圳成立一家商会,不得超过限制的数量,如果大家申请前,可以先找闫经理查询下,深圳商会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大家可以参考下,有哪些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汇域闫鹏辉经理具体了解商会办理条件及要求。
深圳商会办理申请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百团体会员单位。原则上不吸收个人会员;
2、有三家以上一定规模(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的发起单位;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合法的资金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深圳商会办理申请流程:
商会发起单位首先须向业务主道管部门提交申请筹备商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业务主管部门在核准并听取发专起单位筹备工作报告后,下达同意筹备的批复。商会筹备组到相关银行办理验资手续,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验资完毕后,向民政局提交申请筹备商会的报告和相关材料,以及验资报告,经民政局同意后开展筹备工属作。
深圳商会、协会、行业协会、慈善基金会、民办非俱乐部、民办非学术中心、民办非科研中心办理申请服务,十二年专业办理经验,提供专业的办理方案及全程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