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增值税等合并改征销售税这一特殊政策,只会用在自贸港这一特殊区域,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大可能复制到内地。如果海南这项改革试验非常成功,也不排除复制到内地。
《方案》还将授权海南根据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自主减征、免征、缓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自主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更多内容可咨询秦经理
防止成为“天堂”
力度空前的税费优惠政策,让未来海南企业及个人税负低于内地。如何防止一些企业钻政策空子,造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有关方面预先考虑到的问题。
《方案》要求,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天堂”。
在前述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用条件中,《方案》也强调了企业必须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
马龙认为,15%企业所得税和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吸引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当地进行切实的投资并进行实质性运营,也增加当地就业,吸引人才,这样才能对当地经济有实质性的贡献。为了避免没有实地经营的纯注册型企业,或者通过不真实的雇佣关系以获得税收优惠的现象,《方案》要求税收管理部门按照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通过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打击偷漏税行为。这与中国近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做法是一致的。
《方案》还明确,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我国应积极融入国际税收规则,加强涉税情报交换,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促进海南自贸港在核心业务上做实做强,避免成为税收套利的区域。
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撰文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在部分行业和领域出现一定风险是正常的,但不能出现重大风险,更不能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管就死”的怪圈。“管”的能力和“放”的空间是成正比的。要在实施重大政策之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查堵监管漏洞,扎紧制度“篱笆”。
海南特殊的税收制度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Zui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何立峰表示,在改革过程中,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没有出台前,原有的要继续执行,避免出现空档期,确保改革有条不紊、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