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口罩正在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国家药监局今日全文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Zui新发布的GB/T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
据悉,《儿童口罩技术规范》已自5月6日起实施。这一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适用于6岁至14岁儿童用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观质量和测试方法,同时提出了19项主要性能指标。
防护性能方面,儿童防护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5%,防护效果不低于90%;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
舒适性能方面,考虑儿童生理发育阶段的呼吸特征,儿童防护口罩要求呼气阻力和吸气阻力均不高于45Pa;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通气阻力不高于30Pa。在口罩佩戴的舒适性方面,标准推荐采用可调节式口罩带。
国内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生产线上生产儿童口罩。新华社发(黄博涵摄)
安全性能方面,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和锐利边缘,不应明显影响视野;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可导致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应经过有氯漂白;配有呼吸阀的口罩,其呼吸阀应牢固不变形,内部件不应脱落;不应使用系带式口罩带;鼻夹应承受20次对折不断裂;口罩内层材料不应印花或染色。标准严格规定了有害物质残留,甲醛含量不高于20mg/kg;口罩外层的印花图案不应掉色,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不得高于2μg/g;不得检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物质。标准还规定了微生物指标应达到一次性卫生用品要求。
此外,《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对于儿童口罩的使用给出了明确的佩戴安全警示,比如:儿童应在成年人看护下佩戴口罩,看护人应注意观察并教育儿童正确佩戴口罩。儿童佩戴口罩期间不应打闹或进行中等和中等以上强度运动,不应拆卸呼吸阀及呼吸阀内部件;如佩戴期间出现呼吸不适、皮肤过敏等症状,应及时摘脱口罩,必要时应立即就医。口罩应及时更换,不建议口罩洗涤后重复使用,已使用的口罩不能交换等。出现呼吸困难儿童不建议佩戴口罩。使用时应将与口罩佩戴无关的物件清理掉,等等。
据悉,《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组织医疗器械、个体防护、医疗卫生、人类工效、纺织材料、检测等方面专家共同完成编制工作。
南都记者注意到,《儿童口罩技术规范》出炉后,已有多个涉足口罩业务的上市公司表示参与了标准的制定。泰达股份就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参与制定了中国儿童口罩的国家标准。奥美医疗证券事务代表郑晓程也对外称,奥美医疗也是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据悉,儿童口罩此前国内的标准主要以地方性团体标准的形式在执行。今年3月13日,为了推动儿童口罩的规范化生产提供行动指南,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曾对外披露,该局率先发布了国内首个儿童口罩团体标准(T/ZFB004-2020《儿童口罩》浙纺标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