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
分类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主要涉及区域1、华东企业标准备案:上海企业标准备案、江苏企业标准备案、浙江企业标准备案、安徽企业标准备案、福建企业标准备案、江西企业标准备案、山东企业标准备案
2、华南企业标准备案:广东企业标准备案、海南企业标准备案、广西企业标准备案
3、华北企业标准备案:北京企业标准备案、天津企业标准备案、河北企业标准备案、山西企业标准备案、内蒙古企业标准备案
4、华中企业标准备案:河南企业标准备案、湖北企业标准备案、湖南企业标准备案
5、西南企业标准备案:四川企业标准备案、重庆企业标准备案、贵州企业标准备案、云南企业标准备案、西藏企业标准备案
6、西北企业标准备案:陕西企业标准备案、甘肃企业标准备案、青海企业标准备案、宁夏企业标准备案、新疆企业标准备案
7、东北企业标准备案:辽宁企业标准备案、吉林企业标准备案、黑龙江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