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无线设备指令(RED)与旧R&TTE指令区别
1.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中;
2.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4.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GHz;
5.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完全质量保证–型式H);
7.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类设备的标识(警告号)不再需要,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