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机械认证简介
依指令之规定,凡由零组件组合而成之组合体。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原料加工、处理运搬或包装之目的,而透过适当之致动器、控制器或电路而运动者,都称之为[机
域]。
[机械]-词同样包含为了达成原料加工、处理、运搬、包装等综合功能而经安排与控制的机器群组。
一些在使用中保障安全的零组件,并且本零组件若故障时将危及暴露于其中人员安全或健康之[ 保安零组件],也属本指令所包含广义之机械。
根据欧盟机械指认证令(ID)的规定,凡是在欧洲境內使用的机械,不论是欧洲各国所制造的,还是外国所制造而销往欧洲境內的机械,都必须符合相关的欧洲标准,在机械
本体.上必须粘贴cE标志,已表示本机械符合安全标准,方可合法在欧洲境內贩卖及使用。
自1995年1月1日起,销往欧洲联盟(EU)各会员国之机械设备必须强制黏贴CE标志,方得合法销售,否则不得进入其市场。目前的机械指令(98/37/EC,于1998年7月23日由欧盟官
方公报颁布),替代了1989年颁布的89/392/EEC,及后续修订的指令91/368/EEC, 93/44/EEC,93/63/EEC。
第二、加机械指令型式测试标准
A型标准 (基本安全标准) :给予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及适用于所有机器的一般情况
如:EN292-1:机械安全标准基本观念及-般设计原则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四292-2:机械安全标准基本观念及一般设计 原则
第二部分:技术原则及说明
EN 1050:机械安全一危险 评估原则
B型标准(群体安全标准):处理一种安全情况或一种相关安全设施,该设施能广泛使用于多种机械
B1型标准:针对特定安全情况( 例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音)
例如:e294:机械的安全-防止上肢伸及危险区域之安全距离
N811:机械的安全一防止下肢伸及危险区域之安全距离
B2型标准:针对相关安全设施(例如:双手控制、互锁装置、压力感应装置、护罩)
N 1088:机械安全-有/无护罩 锁紧的互锁装置. -设计的一般原理及规定
N 953:机械安全-护罩(固定的/可动的)设计及构造之一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