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与广告传播在今天看来纯在这各种密不可分的联系以及互利性,相信这两者的依赖性的表达每个人已经了然于目,但是其真正所具有的内涵与细微精妙的联系草草论断与简单的几笔是无法阐述清楚的,也很难具有说服性。品牌传播的特点包含了信息的聚合性、受众的目标性以及操作的系统性。
微电影的模式正好将这所有需要的特征包含其中。在信息的聚合性上,微电影能很好的将产品的一切优点通过不同的手段向消费者以及观影人展现出来,并且以这种类似电影的方式更容易让消费者接受与欣赏。受众的目标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新媒体平台高度发达的今天,没有人会拒绝微电影这种模式的,你可以不喜欢电影,但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就可以将一部极短的微电影看完。
作为动态的品牌传播,其信息的聚合性,是由静态品牌的信息聚合性所决定的。菲利普·科特勒所描述的品牌表层因素如名称、图案、色彩、包装等,其信息含量尚是有限的,但“产品的特点”、“利益与服务的允诺”、“品牌认知”、“品牌联想”等品牌深层次的因素,却无疑聚合了丰富的信息。而它们构成了品牌传播的信息源,也就决定了品牌传播本身信息的聚合性。所以,微电影就是新媒介中以及品牌传播新途径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