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E机械指令简介
2006年6月,欧盟颁布了新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2006/42/EC,新指令将于2009年12月30日起强制实施,取代旧指令98/37/EC。新指令在产品范围,与其他指令的界限划分,市场监督,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等方面都有新的要求。出口到欧盟的机械产品,必须按照新指令2006/42/EC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并黏贴CE标识。
二、指令范围
1.机械
2.可互换设备
3.安全性零组件
4.升降机械配件
5.链条、绳索和丝网带
6.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设备
7.半成品机械
三、综合安全原则
1.从机械设计和制造的角度尽可能消除和减小风险;
2.对不能消除的风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用标识等方式告知使用者因防护措施的缺陷所造成的风险,并说明操作设备是否需要特殊培训以及个人的防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