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刚刚发的文件,如果在深圳,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非娱乐行业的,如咨询、劳务等服务业),年不含增值税收入刚好500万元(一般纳税人就不能核定了),则: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500×5%=2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5%+6×10%+16×20%=3.95万
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当于:3.95/500=0.79%
2.成立合伙企业(非娱乐行业的,如咨询、劳务等服务业),仅两个合伙人,平均分配,年不含增值税收入刚好500万元,则:
每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500×5%÷2=12.5万元
每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5%+6×10%+3.5×20%=1.45万
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当于:1.45×2/500=0.58%
3.如果上述500万元按照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会有近300万元(至于300万元怎么来的,大家想想哦)左右适用45%的税率,即近135万元个税。没有对比没有伤害。
如果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提供劳务报酬或工资性质的服务(不算到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还省了单价缴纳(采用双基数保险的省份)社保部分(大部分省市至少16%以上)。
4.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提供劳务报酬或工资性质的服务还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充分利用10/30万元免增值税政策,或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专票的单位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没交”增值税。
如果个人单独提供劳务报酬,这个增值税还是要负担的?(思考一下)
5.顺便大家讨论一下,今年还会取消核定征收吗?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7月25日发了核定征收的文
6.政策附上(文件多读几遍,您会学到很多东西,比如核定征收的几种方式及如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人员怎么不能快餐文化,拿来主义!)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