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琴又称作电子键盘,属于电子乐器(区别于电声乐器),发音音量可以自由调节。音域较宽,和声丰富,甚至可以演奏出一个管弦乐队的效果,表现力极其丰富。这类产品是属于国家强制3C认证的管控范围,电子琴想要在销售就必须获得3C认证。
一、产品类别及测试标准
电子琴在Zui新的3C目录里是属于08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原08、09、16类)中的音视频类别。对应的测试标准如下:
产品类 | 名称 | 依据标准号 | 对应 |
0813 | 电子琴 | GB/T13837-2012 | IEC/CISPR 13:2009 |
GB17625.1-2012 | IEC 61000-3-2:2009 | ||
GB8898-2011 | IEC 60065:2005 |
二、认证模式
音视频设备可选择的认证模式有:
模式 1:
I 类或 II 类设备: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I 类或 II 类以外的设备:型式试验+获证后跟踪检查
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
模式 2: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
A 类、B 类生产企业可采用模式 1 实施认证。
C 类、D 类生产企业应采用模式 2 实施认证。
模式 3: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为避免投放市场产品存在不符合的风险,A 类、B 类、C 类、D 类生产企业也可自愿选择模式 3 实施认证。
电子琴申请3C认证所需资料如下:
认证委托人应按认证方案的要求向实验室提供有关申请资料和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认证申请书;
(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必要时);
(3)生产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声明(必要时)
(4)工厂检查调查表(必要时);
(5)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如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音视频设备CQC-C0801-2016ODM 协议书、OEM 协议书、授权书等)(必要时);
(6)产品描述信息,主要包括:型号说明、技术参数、关键元器件和/或材料清单、电气原理图、同一认证单元内所包含的不同规格产品的差异说明等(必要时);
(7)中文使用说明书、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必要时);
(8)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及 CQC 考核认定证明等材料(如有且必要时);
(9)对于变更申请,相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更名、行政区域重新划分等)(必要时);
(10)对于网络电视接收设备,应提供产品不具备播放非法境外电视节目功能的承诺书;
(11)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