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业务流程许可证书(即:第三方支付车牌),即第三方支付车牌历年来兵家必争,缘故无它,仅因和热点话题“网络金融”挂上关联。第三方支付车牌有三类,分别是:(一)电子支付;(二)预付费卡的发售与审理;(三)储蓄卡收单业务。
六张全国的预付费卡各自在下列六家企业手上:商服通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联通技术性有限责任公司、裕福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渤海湾易得商务接待比较有限企业(已经更名为:易生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新生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壹卡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就再也不会派发过全国的预付费卡车牌。这一批六张预付费卡车牌也就变成宝贵的“稀有”資源。
该资格证书2011年5月逐渐派发,截至2014年10月6日,现有269家非金融企业得到该批准,如大家熟识的支付宝钱包、qq钱包。
1.审核行政机关
非金融企业出示付款服务项目,理应根据本方法要求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变成付款组织。中央人民银行承担《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授予和管理方法。
2.法律规定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央人民银行令〔2010〕 第 2 号)
3.申请资格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报人理应具有下述标准:
(一)在中华共和国地区依规开设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或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是非金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有合乎本方法要求的注册资金额度;
(三)有合乎本方法要求的投资人;
(四)有5名之上了解付款业务流程的高級管理者;
(五)有符合规定的合规管理对策;
(六)有符合规定的付款业务流程设备;
(七)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规章制度和风险管控对策;
(八)有符合规定的运营场地和安全性保障体系;
(九)申报人以及高級管理者近期三年内未因运用付款业务流程执行违法违纪主题活动或为违法违纪主题活动申请办理付款业务流程等受到惩罚。
4.注册资金规定
中央银行规定在全国各地范畴内进行付款服务项目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rmb;拟在省部级范畴内从业付款业务流程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三千万元rmb。
(一)中国证监会审核的支付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