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禁塑令”下的可降解塑料
塑料被称为人类20世纪伟大的发明之一,但也被视为具争议的发明。塑料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也因人们不合理处置而给生态环境带来越来越难以承受的压力。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球每年产生的塑料垃圾总量超过3亿吨,还在以每年约8~12%的速度增长,其中有约800万吨被直接排入海洋,到2050年为止,海洋中塑料垃圾的总量将超过海洋生物的总重量。传统塑料在自然界中降解速度极慢,需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才能完全自然降解,这给海洋、生态环境乃至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 塑料制品生命周期
为解决塑料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2008年6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又称“限塑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也称“禁塑令”),将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扩大到四个方面:
并积极鼓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来作为传统塑料的替代产品。
▲ 我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近期目标
海南省是我国由“限塑”升级为“禁塑”的领头羊。
早在2019年2月,海南就率先颁布《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宣布全省分种类逐步推进全面“禁塑”。
2020年4月,海南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医院等行业场所,正式禁止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批)》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目前,全国已有34个省市区发布了各自的“禁塑令”。在全国各地纷纷“禁塑”的背景下,可降解塑料成为香馍馍,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02.
如何定义可降解塑料?
如何定义和分类可降解塑料一直是困扰行业的话题。
以淀粉与传统塑料为原料的破坏性塑料,以及在传统塑料中添加氧化催化剂或光敏剂制备的热氧降解塑料或光降解塑料,一度被认为属于可降解塑料范畴,在GB/T20197-2006 《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也给予明确定义。但如今,这两种塑料都不太受主流待见。
欧盟委员会2018年的报告指出,无法证明氧化降解塑料的降解速率及完全降解性。2018年欧盟报告中将“氧化降解塑料”定义为“使用添加剂在氧化条件下通过化学分解变为微型碎片的塑料,尚无证据其会完全降解”,在次年6月5日通过欧盟指令(EU)2019/904,其中包括禁止氧化降解塑料(oxo-degradableplastic)制成的一次性塑料产品在欧盟成员国市场上流通。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志和降解性能要求(讨论稿)(计划号20203542-T-469)》中拟删去光降解、热氧降解塑料的定义;
但云南省塑协发布的团体标准T/YNSX12—2020《生态降解聚烯烃塑料袋》中纳入氧化降解塑料[6],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和争议。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在2020年9月8日发布的《可降解塑料的分类与标识要求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按不同降解条件将降解塑料划分为5类:淡水环境降解、堆肥环境降解、土壤环境降解、海洋环境降解及厌氧环境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