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能效和标识工作开始于1992年,韩国政府鼓励节能产品的措施有以下几项:一是在政府机构内强制使用,总理专门发布“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命令,所有政府机构必须强制性使用高能效设备。二是优先采购高能效和节能产品。三是向购买节能认证产品消费者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四是韩国电力公司对购买节能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有一定的优惠。
目前,韩国知识经济部和韩国能源管理公社正实施三项能效计划:能效标准与标识计划、e-Standby计划和高效电器认证计划。
1)制度概要
高效能器材认证制度是政府主动实施的,对能源效率和质量测试的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要求满足一定标准的认证制度。
2)高效能器材的标签
3)高效能认证申请的方法和流程
高效能器材认证制度有以下几种情况:
初认证,认证(工审查减免),增加型号,延长有效期等,根据申请类别的不同流程和方法也有所不同。a)认证(没有类似产品型号认证记录的情况)
-申请人:产品测试和测试报告书(公认测试机构)
-工厂审查后发行证书
b)认证(减免工厂审查)-申请人在三年内用类似产品申请初认证再用适当产品申请首为认证时可减免工厂审查.
-申请人∶产品测试和测试报告书(公认测试机构)
-发行证书
b)增加型号-在维持产品的原有型号的基础上增加型号的申请
- 申请人∶产品测试和测试报告书(公认测试机构)
a)有效期延长-证书有效期(自发行日期起3年)延长的情况
- 申请人:选择相关型号和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书,质量保证书
e)认证内容变更-工厂名,法人,工厂地址,单纯的型号名称变更
- 申请人:选择相关认证型号和提交相关资料
f)关键零部件和结构变更
-申请人∶产品变更测试后发行报告书(公认测试机构)
g)工厂所在地变更(工厂迁移)
- 工厂审查后发行新的证书
h) 有KS认证的工厂时可免减工厂审查(资料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