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涉嫌存在违规宣称问题
1.化词意。如速效、超强、全方位、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
2.虚假性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 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3.夸大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4.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5.医学名人的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6.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等。
7.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8.庸俗性词意。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9.封建迷信词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六、未按要求标注警示语或相关说明
(一)未标注限用物质的警示用语或相关说明,如:水杨酸、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等;
(二)某些即是限用物质又是准用防腐剂的原料,不作为防腐剂使用时,未在标签上标注该原料的功能,如:西曲氯铵,水杨酸,山嵛基三甲基氯化铵,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吡硫鎓锌不作为防腐剂使用时,标签上未标明其实际使用目的。
(三)儿童使用的产品未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四)指甲油、卸甲液、指甲硬化剂、压力灌装溶胶等易燃性化妆品未标注注意防火或者防爆的安全警示用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