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实施“碳标识”的建议
家用电器是居民能源消耗的第二大来源,占住宅总能耗的20%以上(供暖后),这一比例在过去几十年里一直在增长。而且,高达30%的居民碳排放来自于家用电器。
李金波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能效标识法规以及执行体系,成功减缓了家用、办公产品在消耗电能和天然气方面的增长势头,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但能效标识仅与家电使用过程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有关,不能涵盖生产、回收过程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此需要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家电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标准及标识,促进环保、高效家电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的市场销售,配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
对此,李金波今年提出了《关于家电产品实施“碳标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实施的建议》,建议健全“碳标识”法规、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排放评价标准和中国家电产品“碳标识”。其中,可借鉴现有能效标识,参考或规范性引用国际环境标志标准体系,设定不同产品的排放标准分级,标注碳排放量与标准值的百分比,逐渐筛选出需要强制性使用碳标识的产品类型,引导家电产品实现低碳化。
建回收体系促进消费内循环
今年李金波还关注到了大件家用废弃产品的回收问题。
他认为,当前我国废家电回收渠道中约80%来自社会回收,回收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基础设施,消费者无法便捷地处理废弃家电,制约了国内家电市场消费内循环。而且,废弃家电若没得到妥善处置,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
因此,他提出《加快建设大件家用废弃产品的回收体系,切实促进消费内循环的建议》,建议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存储基础设施;以地区为单元,加强对本地区废弃产品回收者的规范管理;制订规范性文件,明确严禁随意丢弃大件家用废弃产品;适时修订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
“我国亟需建设涵盖家电、家具等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的基础设施,健全、完善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李金波表示,希望修订已颁布10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理清政府、社区、消费、生产、回收、物流、处理等各方的责任义务,构建“以地方政府为管理主体,消费者规范废弃大件家用废弃产品,相关方各负其责”,兼具公益性和市场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