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一)商业保理公司名称中应标明“商业保理”字样;
(二)主出资人应当为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需在企业注册前将全部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
(四)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记录的中高管人员;
(五)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受理材料
(一)商业保理公司备案表;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通知书》;
(四)公司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简历、个人信用记录报告等;
(六)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名单;
(七)个人股东的简历、身份证件、个人信用记录报告;
(八)法人股东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九)验资报告;
(十)资金存管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