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限期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法规维护的有效期。世界各地基本上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效力要求了时间限制,但要求的方法和限期长度不一样,大部分我国要求为十年,如日本、荷兰、德国、荷兰、丹麦等国。商标logo有效期限逐渐测算的時间也不一样,如荷兰自提交申请之日起测算,英国则自审批申请注册之日起测算。
在我国新商标法要求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十年。商标注册有效期限的测算应自商标logo审批申请注册之日起测算。说白了审批申请注册之日,就是审批申请注册公示之日。应留意,如果有提出质疑,但经判决质疑不可以创立而审批申请注册的,注册商标申请办理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時间自评审公示三个月满期之日起测算。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六条
法定时限期满,被告方对国家商标局作出的驳回申诉申请办理决策、未予申请注册决策不申请办理复核或是对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作出的复核决策不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驳回申诉申请办理决策、未予申请注册决策或是复核决策起效。
经核查质疑不创立而准许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注册商标申报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時间自基本核准公示三个月满期之日起测算。自该商标公告满期之日起至准许申请注册决策作出前,对别人在同一种或是相近产品上应用与该商标logo同样或是类似的标示的个人行为不具备追溯力;可是,因该应用人的故意给注册商标人导致的损害,理应给与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