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经营范围是属于商事主体的,一般是由公司的章程、协议、申请书等文件中规定或记载。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此可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与发票的开具本身就是两回事情,两者之间不受影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会听到很多财务或者是企业老板就会发问,我这个营业执照上没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但是我却要开出相关类型的票据,是不是要被查啊?
为了帮助各位财务及老板正确防止被查,给各位企业的财务及老板们整理了一下应对税务机关的口径,仅供大家参考一下。
1、我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律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2016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2、我是纳税人,我所发生了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除了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除外,即时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如实开具相对应的发票。
3、我是纳税人,我所发生的应税行为,除国家有着明令禁止的销售以外,即使在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以外,也应该如实的开具发票,不应该用其他票据填充。
我作为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应该遭受到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的限制,只要我发生了真实的业务,并且还要缴纳税收,就应当按实开具相对应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