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为同一人时,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法人及财务到所属税务大厅,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然后找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需要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
2、企业注册地被例入“高风险地址”, 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法人到场,带着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的有效期内租赁红本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法人到场办理。
3、税控器未升级为新版本,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到所属税务大厅找税控商进行税控设备升级,解除风险纳税人。
4、税务系统申报收入金额与税控器不一致,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税控系统打印出的不一致期间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查找出不一致原因进行更改报表,补齐相应税费,解除风险纳税人。
5、税控器开具的发票税率与企业符合开具的税率不一致,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税控系统打印出的不一致期间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查出税率是开低了还是开高了,开低了按照实际的补齐收入及税金,开高了税点的以高税点申报收入及税金,核实以后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
6、企业的经营成本太低,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各种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报表、合同、公章,配合税务查账,并向专管员合理的解释成本低的原因,写情况说明,专管员认可后解除风险纳税人。
7、企业进行工商变更以后未及时的做税务信息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