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领事加签申办表》(1)和《领事加签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加签的全套资料(所有的领事加签必须先经贸促会加签);
3.提交需加签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领事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北京领事加签时间,接受全国任何省市民商事文件的加签。常见加签领事如下:
沙特8个工作日;
阿联酋15个工作日;
阿曼4个工作日;
印尼12个工作日;
伊拉克一个月左右;
伊朗12-15个工作日;
埃及5-7个工作日;
阿根廷12个工作日;
委内瑞拉12个工作日;
越南10个工作日左右;
菲律宾12个工作日左右;
注:领事加签时间受国内外节假日、外事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故所列加签所需天数仅供参考。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加签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加签。
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加签。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加签。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加签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加签。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加签,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