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问: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签章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文件要求:
1、下列领事要求所有签章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领事留底(不收签章费)
2、下列领事要求提供签章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签章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签章;
⑵仅由外交部认证司对文件进行签章;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领事,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