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8000家典当行,迎来新的监管要求。
为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银保监会办公厅5月2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据悉,《通知》之是发挥“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是因为2018年职责转隶以来,银保监会目前已基本起草完成典当行监管办法,下一步,待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相关条例施行后,才能就典当行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适应现阶段典当行业发展、监管体制与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通知》。
数据显示,近年来,典当行业发展总体平稳,业务继续保持小额、短期特色。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397家,注册资本1722.6亿元,资产总额1602.7亿元,典当余额992.86亿元。2019年1-12月,全行业实现典当总额2860.48亿元,累计开展业务179.2万笔,平均单笔业务金额16.6万元,平均当期33天,zui短当期1天。
典当行办理,对典当商铺的要求:
1、 自有当铺:为临街商铺,面积在60平米以上,200米以内不能有其他典当当铺;
2、 租赁当铺:为临街商铺,租赁期限为3年,用途为办公或商业,面积在60平米以上,200米以内不能有其他典当当铺;
3、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