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典当行禁止行为:
1、集资、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2、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3、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4、对外投资;
5、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
6、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深圳典当行办理,对股东公司的要求:
1、 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2、 股东构架:具有两家以上非独资法人企业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出资并持有典当行51%以上的股份;
3、 参与出资入股的纯内资企业经营期限三年以上,近两年盈利;
4、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 自然人出资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提供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我们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端服务提供商。主要服务内容:境内外公司注册、变更、注销、转让、工商年报;财税代理,;各类许可证申请、特殊许可证申请、大型牌照申请;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两地车牌;全球移民和资产配置等。
有典当行的注册或者转让,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