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我国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六十二条要求:
“投资主体立即或根据其操纵的公司对中国香港、澳門、台湾省进行项目投资的,参考本方法实行。
投资主体根据其操纵的中国香港、澳門、台湾省公司对海外进行项目投资的,参考本方法实行。”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地区普通合伙人根据其操纵的海外公司或中国香港、澳門、台湾省公司对海外进行的项目投资,参考本方法实行。”地区普通合伙人根据其操纵的海外公司进行海外投资,实际怎样参照本方法?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我国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地区公司根据其操纵的海外公司进行的海外投资新项目采用“事先管理方法有差别、事中过后全覆盖”的管理方法构思,对在其中的比较敏感类新项目推行审批管理方法。推行办理备案管理方法的范畴是投资主体立即进行的非比较敏感类新项目,也即涉及到投资主体立即资金投入财产、利益或给予股权融资、贷款担保的非比较敏感类新项目。
随着中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无论是央企还是民企,对外投资都呈加速态势,多行业的海外并购频频刷新行业纪录。说到海外并购和对外投资,就会联系到境外投资备案、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境外投资备案就是说一个公司或者个人在境外成立了企业,或者是要做个项目,往境外投资汇钱,就叫境外投资备案,一般有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新设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陆境内的这家公司必须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
2、境外并购公司 (并购就是在国外控股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好办吗?其实也不难,只要能提供出申请所需要的材料,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就没有那么难了。
境外投资备案材料清单
1、境外投资申请表(网上登记)
2、自贸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贸区公司股东决定原件
4、外国公司的注册资料及翻译件加盖骑缝章和翻译公司的营业
执照加盖公章
5、如果多个中方合作项目(如共同新设)需提供双方协议
6、如果变更,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投资证书原件
材料交上去后15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对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程序:
一、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
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地方企业开展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
四、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类境外投资应当征求国内有关商会、协会的意见,以作为核准时的参考。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境外投资备案证书”的分析了,如果阁下对境外投资备案证书有意向,或者还有其他问题想了解,欢迎前来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