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质检报告标识标志设计
吊牌需包含的内容与样图:
1.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国内产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省、市、(县)、区路名、门牌号、邮政编码等;
2)进口产品应当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还要标明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
2. 产品名称
1) 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有规定的名称;
2)各标准中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3. 产品号型和规格
应符合服装号型标识方法,表示方法:号/型体型分类代号
号:指人体的身高;
型:指人的净胸围或腰围;
体型:指人体的胸围和腰围差数划分的类别,分为Y、A、B和C类;
例如:男西服170/88A,适用于身高170cm左右,胸围88左右,胸围与腰围之差为12cm—16cm的男子穿用。
儿童服装:
1) 仅规定型号,不带体型代号;
2) 例如:儿童衬衫80/48。
进口服装和出口转内销服装:
1) 应符合我国服装号型标志,不能只用“L”、“M”、“S”等代替。
4. 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1)纤维的名称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标明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
5. 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见下文】
1) 应标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2) 完整的标注包括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常规产品对应标准
6. 产品等级【如标注“合格品”】
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标注“检验员:A01”】
8. 洗涤、护理标签【5个图标】
9.安全类别【婴幼儿类产品标“A类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B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