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厘清管理人、托管人职责
一、条件:
3、重申合格投资者要求
五类不属于私募基金备案范围的情形:
1、变相从事金融机构信(存)贷业务的,或代办私募基金公司牌照直接投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
2、从事经常性、经营性民间借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从事上述活动;
二、要求:3、私募投资基金通过设置无条件刚性回购安排变相从事借(存)贷活动,基金收代办私募基金公司牌照益不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业绩或收益挂钩;
4、投向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与私募投资基金相冲突业务的资产、股权或收(受)益权;
2、明确管理人、托管人职责
三、费用:为优化私募行业生态,避免管理人职责失位,更好地发挥托管作用,《备案须知代办私募基金公司牌照(2019版)》对于管理人、托管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管理人:应当遵循化运营原则,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将受托人责任转委托;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超过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