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两地车牌可申请港珠澳大桥口岸,附申请条件
一、现有和新增通行珠澳口岸粤澳小汽车分两个阶段实施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政策。
第yi阶段,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准许粤澳公务车和2018年10月至12月底批文到期的粤澳小汽车免加签通行大桥珠海口岸。需确保车辆没有超过批文有效期限(即仍具备通行资格),备案驾驶人即可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驾车经大桥珠海口岸往来粤澳两地。
第二阶段,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其余粤澳小汽车准许加签通行大桥珠海口岸。
二、粤澳小汽车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理增加大桥口岸手续,领取更新的批文卡。
(二)申请人凭批文卡相关材料,到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
(三)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到珠海边检总站拱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
(四)申请人携带批文卡等相关资料,到澳门新通达公司,对原有的车卡、司机卡检测后给予写卡,以确保符合大桥珠海口岸新“一站式”系统的读取标准,否则在大桥珠海口岸无法自动核放。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经大桥珠海口岸往来粤澳两地。
三、对新批准的粤澳小汽车,直接增加大桥口岸。
四、粤澳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1.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办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Z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投资商户的,根据投资商户的投资比例计算其纳税额。
3.同一投资商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内承单位办理。
4.申请澳门入出内地的商务车指标可选择通行拱北、横琴和大桥口岸。
5.原已申办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指标除外)的投资商户,如需申请增办指标,按上述申请条件1的增量指标条件办理。
欢迎来电咨询,也可以委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