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上半年实现营收883.4亿元,净利润同比减少79.8%
修理物品”和“保税维修”这两类海关业务都涉及进出口货物维护修理,两者间有哪些区别?开展修理物品业务需要向海关提供担保,而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无须提供担保,那么,两者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开展?
修理物品,全称“进出境修理物品”,是一种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是“1300”,适用于各类进出境维修的货物、物品,以及修理货物维修所用的原材料、零部件。
进出境修理物品包括进境或出境维护修理的物品。进境修理包括原出口货物运进境修理和其他货物运进境修理。出境修理包括原进口货物运出境修理和其他货物运出境修理。原进口货物出境修理包括原进口货物在保修期内运出境修理和原进口货物在保修期外运出境修理。修理物品业务要求本着“先出后进,原物进出”的原则,且遵循以下规定:
1)进境提供担保
2)出境税费计征
3)证件管理免除
4)维修期限限定
进境修理:境内维修的期限为进口之日起6个月,可申请延长,但延长的期限THEMOST不超过6个月;超期未复出境部分货物应当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出境修理:境外维修的期限为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申请延长,但延长的期限THEMOST不超过6个月;超期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并需要办理相应的进口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加工贸易出口制成品需要返厂修理的情形不适用“1300”监管方式,不需要交担保:按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管理的进境维修业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进出境维修,分别适用来料料件退换(0300)、来料成品退换(0700)、进料料件退换(4400)、进料成品退换(4600)。
从一般使用方面看,“1300”主要针对的是个别需要修理货物或单批次修理行为的进出境申报,更强调对“物”的监管。
保税维修有两种含义:狭义上,单指“保税维修”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是“1371”;广义上则是与生产性服务业相关联的一种专门的业务形态,指企业依托保税政策、以账册(手册)为载体开展检测、维修业务的经营活动,即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从境外(区外)运入境内(区内)进行检测、维修后,使原产品(件)局部受损功能恢复或原有功能升级后复运返回来源地的生产活动。日常所说的“保税维修”一般指后者,与“1300”不同,“1371”的侧重点主要是对利用保税政策开展维修的业务形态进行监管,更强调对“业”监管,所以在业务分类上,加工贸易和保税维修其实是平行的两种业务形态。
保税维修业务可细分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和特殊区域外保税维修业务。为促进保税维修业务的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先后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业务有关监管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9号)和《海关总署关于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3号),分别明确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外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区域内外保税维修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两种模式分别适用于区域内外开展的保税维修业务。需要注意的是,以运输工具申报由境外进入区域内维修的外籍船舶、航空器的维修业务,不适用于区域内保税维修监管模式。
两者都需要使用保税维修专用账册,但区域内的载体为H账册,而区域外的一般使用保税维修专用E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