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办理材料
1.理事、监事的组成;2.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选举产生;3.表决基金会的章程通过;4.明确原始基金由谁捐赠;5.明确办公住所;6.要求所有参会的理事、监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