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鼻气雾给药器按照2021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于一类医疗器械,风险程度:风险较低。
口鼻气雾给药器的备案制度:口鼻气雾给药器属于类医疗器械,仅办理备案即可上市销售。
口鼻气雾给药器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划分说明
1.1产品型号/规格
本产品型号规格为:CS-01
1.2划分说明
本产品按照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划分为I类医疗器械,本产品仅有一个型号规格,命名为CS-01,CS为公司名称长顺企业的缩写,01为产品编号。
2.口鼻气雾给药器性能指标
2.1外观
产品应清洁,无异物,没有影响外观的痕迹、污渍和其他缺陷。
2.2尺寸
产品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允差±5%。
2.3理化性能
产品理化性能应符合使用要求。
2.4使用性能
产品应便于使用,能够达到使用目的。
2.5安全性能(有源产品适用)
产品应符合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的通用和专用要求。
2.6其他性能
产品应符合制造商制定需满足的其他性能。
3.口鼻气雾给药器检测方法
采用目测及用手触摸、通用量具、或指定标准的方法进行检测,试验结果应满足2.1-2.6的要求。(每个检测方法应单独对应2.1-2.6条款)
如果生产口鼻气雾给药器需要先办理成功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后,才可以申请生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