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检测-新风净化机检测机构-中科检测

2024-11-26 08:00 113.107.222.242 2次
发布企业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4
主体名称: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6572186971P
报价
人民币¥1000.00元每1件
品牌
中科检测
资质
CMA/CNAS
服务范围
全国
所在地
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联系电话
18127993660
手机
13926209354
工程师
罗工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127993660

产品详细介绍


  本中心整理了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的相关检测内容,


  1、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测试内容: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甲醛、甲苯等)、净化效能(CADR/功率)、累积净化量(颗粒物、甲醛、甲苯等)、适用面积等


  2、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测试内容:除菌性能、有害物质释放量


  3、ANSI/AHAMAC-1-2006美国家用便携式室内电动式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方法


  测试内容:洁净空气量(香烟烟雾,尘埃粒子,花粉)


  4、DB31/622-2012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地方标准)


  测试内容:适用面积、能源效率(CADR/输入功率)测试粒径范围:0.1-7um


  5、CQC51-448155-2011空气净化器环保认证规则


  测试内容:净化效率(CADR/Q)


  6、JG/T294-2010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


  测试内容:净化效率(总衰减率-自然衰减率):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测试时间(ɑV/G),净化寿命


  7、APAIC/LM01-2015室内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标准)


  测试内容:PM2.5(适用面积、能源效率(CADR/输入功率))


  8、GSH/J2011-1空气净化器去除颗粒物PM2.5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测试内容:PM2.5洁净空气量、净化效率(CADR/Q)


  9、GB1880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测试内容:给出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气态污染物CADR以及净化寿命的初始污染物浓度的依据


  10、AHAMAC-3-2009美国家用便携式室内电动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加速负载检测标准方法


  测试内容:负载试验


  11、QB/T2761-2006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


  测试内容:用于被动型净化产品(如活性炭颗粒、光触媒催化剂等)


  12、GB/T14295-2008空气过滤器


  测试内容:容尘量


  13、NRCC-54013


  测试内容:颗粒物,适用面积,甲醛,TVOC等


  14、JEM1467-2009


  测试内容:颗粒物,除臭,净化寿命


  深圳新风净化机空气净化器检测机构


  空气净化器检测指标介绍


  洁净空气量CADR是空气净化器净化污染性能的重要指标,它表示空气净化器单位时间内可提供的洁净空气的量(mg/m3)。主要污染物包括甲醛、颗粒物、苯、甲苯、TVOC、氨等空气中常见的、具有危害性的物质。


  标准规定产品须标注该性能指标,并且标称量不应小于实测值的90%。


  在国外,CADR值是一个评判标准,即单位时间内空气颗粒物去除率。不同的空气净化器具有不同的去除颗粒物的能力,通常测量被测装置的三个CADR:烟雾,花粉和灰尘。通过将气流量和颗粒去除效率相结合,消费者不太可能被正在过滤少量空气的空气净化器或未过滤得很好的大量空气所误导。


  累积净化量CCM是表示空气净化器净化持效性的指标,根据连续加载污染物后,CADR值下降一半时对应的加载量,甲醛的累积净化量分为F1、F2、F3、F4四个档次,颗粒物累积净化量分为P1、P2、P3、P4四个档次。


  检测方法简述


  在30立方米密封检测舱内注入污染物,开启样机,连续监测污染物浓度值,根据监测时间与对应污染物浓度值的线性拟合后,得到总衰减系数,在空白检测舱内测试自然衰减系数。根据两个系数可算得样机对污染的洁净空气量结果。


  在3立方米的密封检测舱内开启样机,按照污染物累积净化量分级对应的加载总量,分批连续注入污染物,在不同档位对应的加载值时,检测CADR值,当CADR值下降一半时对应的加载量则为样机的污染物累积净化量。



  办理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的必要性:


  1、提高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


  2、能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能让企业成交更多的订单。


  3、确保产品性,提高企业产品品质,树立形象。


  空气净化器又称“空气清洁器”、空气清新机、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类的装修污染、细菌、过敏原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空气净化器中有多种不同的技术和介质,使它能够向用户提供清洁和的空气。常用的空气净化技术有:吸附技术、负(正)离子技术、催化技术、光触媒技术、结构光矿化技术、HEPA过滤技术、静电集尘技术等;材料技术主要有:光触媒、活性炭、合成纤维、HEAP材料、负离子发生器等。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多采为复合型,即采用了多种净化技术和材料介质。


  空气净化器在居家、医疗、工业领域均有应用,居家领域以单机类的家用空气净化器为市场的主流产品。主要的功能是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包括过敏原、室内的PM2.5等,还可以解决由于装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室内、地下空间、车内挥发性有机物空气污染问题。由于相对封闭的空间中空气污染物的释放有持久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用空气净化器净化室内空气是*公认的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方法之一



  空气净化器又称“空气清洁器”、空气清新机、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类的装修污染、细菌、过敏原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空气净化器中有多种不同的技术和介质,使它能够向用户提供清洁和的空气。常用的空气净化技术有:吸附技术、负(正)离子技术、催化技术、光触媒技术、*结构光矿化技术、HEPA过滤技术、静电集尘技术等;材料技术主要有:光触媒、活性炭、合成纤维、HEAP材料、负离子发生器等。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多采为复合型,即采用了多种净化技术和材料介质。


  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测试周期:性能检测收到测试样品,资料开始计算10-2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电气检测收到测试样品,资料开始计算7-1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


  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有效期:检测报告无固定有效期,只要产品无变动,测试标准未更新,检测报告是长期有效。(入驻国内电商平台如:京东或者天猫等电商平台要求提供近一年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要准备的技术文件:1、检测认证服务申请书(我司提供)2、提供1台样品测试(如测试项目多根据实际测试项目提供样品数量)3、产品使用说明书;4、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5、产品电器原理图、方框图和线路图等;6、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关键元器件请选用有CCC或者CQC认证标志的产品);


  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适用范围:适用以及国内各电商平台(各电商平台有要求专门针对的测试项目,根据电商平台要求选择做相对应的测试项目)


  新风净化机检测机构机构:


  中科检测,成立于2011年3月7日,国科控股旗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新风净化机检测机构机构,服务范围包括空气净化器检测、检验检测、认证鉴定、技术服务、咨询培训等。可出具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不同产品检测费用一般不一样,需要做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的欢迎联系我司,欢迎咨询办理。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检测服务
空气净化器检测-新风净化机检测机构-中科检测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07日
法定代表人胡美龙
注册资本500
主营产品环境试验 可靠性试验 化工/电子/日用产品检测
经营范围环境试验;环境可靠性测试;环境可靠性试验;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环境保护监测;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水污染监测;废料监测;噪声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生态监测;食品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中科检测是国科控股旗下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总部设在广州,是一家集认证、咨询、培训、检测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为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中科检测旗下设有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湛江)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东莞)有限公司、中科广化(重庆)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