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境外再投资行为ODI备案说明
山西出台了《山西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四网”立体平台、开放功能平台、经贸合作平台、多元主体平台等4大合作平台,启动各地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方案和装备制造、文化交流等7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商务部门境外再投资所需材料
1、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彩色扫描件(扫描分辨度请勿低于300dpi);
2、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
3、境内投资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境外中资企业注册登记文件及翻译文件;
5、再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文件及翻译文件(如果是新设再投资企业备案的,不需要提供);
6、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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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山西省政府主办、15个部门承办的“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已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和哈萨克斯坦举办。作为助力山西企业“走出去”、把握“一带一路”机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几年里,该系列活动已先后奔赴俄罗斯、意大利、匈牙利、吉尔吉斯斯坦等9个国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10余家商协会、政府经贸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和合作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