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体系认证
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凡因商品质量问题并处于三包范围内的商品需退货,不管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应先行负责;凡因商品质量问题而造成顾客人身财产损害的先行负责;并协助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
凡顾客购买贵重商品或大量购买携带不便的商品以及有特殊困难不能携带的商品,由销售专柜负责送货上门。
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
实行限时处理制
凡顾客维修、退、换商品,专柜组必须在10分钟以内给予处理;督察部必须在30分钟内给予答复。管理人员当班接待、受理的顾客投诉,应及时处理解决,不得移交下班解决。
对于需修理、维护、保养的商品的售后服务,各专柜必须按顾客的要求,在商定的日期内给予妥善解决。凡因拖延时间或未按要求修理、维护、保养,造成不满意,发生纠纷的,卖场部管理人员应协同督察部及时处理解决。对于不配合执行者,将从商品金中支付赔偿金。
金
为了加强对商场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场的规范经营,维护商场的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场管理暂行条例,对商场经营的厂商实行金制度。凡商场厂商在商场已交的上柜押金,系商品售后服务金和抗拒管理罚金,由商场财务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