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做过CE,成品还需要做CE认证吗?
需要的,配件做的ce是配件的CE,成品做的CE是成品的CE,检测标准是不一样的
CE认证是针对产品出口到欧盟国家(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等)所需要办理的产品安全证书,主要是机械和电子产品居多。
产品检测范围及标准
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等),
音视频设备(声音广播接收机、电视刚拨接收机、功放、音箱、DVD/VCD视盘机等),
无线通讯及电信终端设备(小功率通讯产品、无线鼠标、无线键盘、无线门铃、无限麦克风、监视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家用电器(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电风扇、饮水机、取暖器、电吹风、电磁炉等)
照明设备(灯具、整流器)
电子及电动玩具
仪器仪表,安防电子设备
标准: EN55014,EN55022,EN55013,EN61547,EN55015,EN61326
EN61000-3-2/3
EN61000-6-1/2/3/4
EN61000-4-2/3/4/5/6/7/8/11
FCC Part15,FCC Part18,FCC Part68
CISPR 24 / EN55024
CISPR 20 / EN55020
AS/NZS 3548
此流程适用于厂商找第三方实验室申请CE认证的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