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电气设备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电器产品商品日益普及化和数字电子化,电视广播、交通业和通信网络的日益比较发达,电磁感应自然环境日益繁杂和恶变,促使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的emc性(EMC干扰信号EMI与电磁感应抗EMS)问题也遭受和生产商的日益高度重视。欧盟要求,从1996年1月1起,全部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务必根据EMC验证,贴上CE标志后能够在欧盟销售市场上市场销售。这一举措当今世界造成普遍危害,陆续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对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的RMC特性推行强制管理方法。依据欧盟国家的电磁兼容测试(EMC)命令83/336/EEC,全部在欧盟国家销售市场的电子电器商品需要在其对别的商品的影响性及向外来危害的抗干扰能力层面严苛合乎欧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除开对于机械设备之风险,欧盟国家制订了89/392机械设备命令外:为了更好地调和欧洲联盟各成员国相关干扰信号的允许水平,欧洲理事会于1989年5月3日发布了各成员国间有关电磁兼容测试性有关法律法规之调和—电磁兼容测试命令(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 Directive,89/336EEC,通称EMC命令),之后经92/31/EEC,93/68/EEC二次修定。
在表明合乎EMC命令的步骤前,先将EMC界定如下所示:
一个机器设备或设备与其他设备实际操作时,不容易由于干扰信号问题而影响到正常的工作中之工作能力。
亦即包含:
EMI(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干扰信号:一个机器设备或设备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好作用的信号发生,此信号不是要想且没意义的,它很有可能来源于外部亦很有可能来源于自身。
干扰信号又可分成二个方位考虑到:
-CE(Conducted Emission):传输放射性物质
-RE(Radiated Emission):辐射源放射性物质
EMS(ElectromagneticSusceptibility)/电磁感应耐受力:一个机器设备或设备在实际操作中不会受到周围电磁感应环境危害的工作能力。
电磁感应耐受力又可分成二个方位考虑到:
-CE(Conducted Susceptibility):传输放射性物质
-RE(Radiated Susceptibility):辐射源放射性物质
工业品电磁兼容测试性有关检测类型及根据规范
EMI/干扰信号
-CE(Conducted Emission)/传输放射性检测:EN 55011
-RE(Radiated Emission)/辐射源放射性检测:EN 55011
EMS/电磁感应耐受力
-CS(Conducted Susceptibility)/传输抗扰检测:EN 61000-4-6
-RS(Radiated Susceptibility)/辐射源抗扰检测:EN 61000-4-3
-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静电感应抗扰检测:EN 61000-4-2
-EFT/Burst(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迅速瞬间单脉冲抗扰检测:EN 61000-4-4
-PFMF(Power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开关电源工作频率电磁场抗扰检测:EN61000-4-8
-Surge/遭雷击突波抗扰检测:EN 61000-4-5
-PQF(Voltage dips, interruption andvariation)/工作电压磁法勘探抗扰检测:EN61000-4-11
哪些机器设备必须合乎电磁兼容测试性命令?
依指令Article2.1,EMC命令适用的目标,包括全部便于造成电磁辐射的机器设备,或者自身的作用易受干扰信号所干扰的机器设备。
EMC命令之周边三所列举之仪器设备、机器设备如下所示:
-家庭用无线及电视接收器
-工业生产生产制造机器设备
-行为录音机
-行为录音机及商业行为话机
-诊疗及科学合理机器设备
-网络科技机器设备
-一般家用电器及电器产品
-航空公司及远洋航行用无线网络设备
-文化教育用电子产品
-电信网及仪器设备
-广播电台及电视机发报机
-照明灯具及萤光灯
其他商品之电磁兼容测试性命令有关规范
-EN 55013:适用广播节目接收器及附加机器设备
-EN 55014:适用电器产品及可带上专用工具
-EN 55015:适用照明灯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