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销售市场上一切比较严重事情
(除预估的不良反应)
和一切当场安全性纠正措施
(含第三国家)
。
假如相近的比较严重事情出现在同样的仪器或器材种类,且其直接原因已查清或已执行当场安全性纠正措施或事情普遍且有章可循,生产商可根据EUDAMED仅递交按时汇报总结就可以。
随后,生产商需依照第89条“剖析比较严重事情和施工现场安全性纠正措施“规定立即相互配合负责人政府和有关公示组织开展与比较严重事情有关的调研,该调查务必包括事情的风险评估和施工现场安全性纠正措施。
生产商应保证根据当场安全性通告
(field safety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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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选用官方网欧盟国家语系或会员国的语系马上将有关当场安全性纠正措施的信息内容告之器材的使用人留意。当场安全性通告应能恰当鉴别所涉及到的一个或好几个器材,尤其是包括有关UDI及其恰当鉴别,尤其是已执行当场安全性纠正措施的SRN
此外,生产商需依据第88条“发展趋势汇报
(Trend reporting)
“规定,根据EUDAMED汇报一切统计分析上工作频率和比较严重度明显提升的非比较严重事情或预估的欠佳的不良反应,很有可能对盈利-风险评估造成巨大危害且已经或有可能致使病人,客户或别人的身体健康或安全隐患。生产商还需在推出后监管方案中具体阐述怎么管理非比较严重事情或预估的欠佳不良反应,及其明确一切明显提升的该类事情工作频率或比较严重度的办法和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