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打开欧洲市场的“护照”.不论市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第三国家生产的产品,要在欧盟市场自由流通,必需加贴“CE”标志。“CE”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再符合各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的自由流通。
不属于机械指令 2006/42/EC 的产品也有明确规定:
1,由机械制原厂家提供的用来替代机械上相同元件的安全元件;
2,公共场所或游乐场用的特殊设备;
3,为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的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会导致放射性物质泄露;
4,武器,包括枪械;
5,以下所列的运输类设备:
由 2003/37/EC 指令所覆盖的农业和林业用的拖拉机,安装在拖拉机上的设备除外;
由 70/156/EEC 指令所覆盖的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车辆上安装的机械设备除外;
由 2002/24/EC 指令所覆盖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车上安装的机械设备除外;
航空、水上及轨道交通工具,安装在其上的机械设备除外;
6,远洋和近海船只及安装在其上的设备;
7,警用的机械设备;
8,科研用的实验室安装的临时机械设备;
9,采矿用的卷扬机;
10,演出时用来移动演员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