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7/1 ,修订号: 93/68/EEC; 93/95/EEC; 96/58/EEC
海关联盟EAC认证是海关联盟国家共同的认证,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декларация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ТРТС):由海关联盟认证机构参与的基础上对产品的合格声明。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按要求配合填写认证申请表;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号》,特殊行业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
1993年05月10日乌克兰部长内阁颁布第№46-93号“标准化及认证”法令/ Декрет КабинетаМинистров “О стандартизации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ю” от 10.05.93№46-93,并推出了乌克兰УкрСЕПРО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加入海关联盟,并于2015年开始生效。海关联盟认证同样适用于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以及土库曼斯坦无单独的认证体系,需在海关办理相应清关证书。
根据2004年7月6日乌内阁第318号决议《关于进行产品认证条例》规定,针对在乌国境内呈现的产品类型,其认证符合乌国的规范性文件。认证机构有权承认来自独联体国家以及其他国家产品的认证证书,前提是已于这些国家签订认可协议。根据文献资料的分析以及对产品进行的鉴定,认证机构决定是否承认外国证书。应该指出的是,合格证书的认可仅适用于单批次进口货物。由第三方出具的证书无法识别。例如,俄罗斯机构所颁发的德国产品的合格证将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