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详细介绍:
新的低压命令(LVD)2014/35/EU已经在2014年3月29日在欧盟国家官方网公布(OJ)发布,该项命令将取代原低压命令2006/95/EC。原指令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二)新命令2014/35/EU 与原指令2006/95/EC 具备同样的标准和安全性目地,不同之处如下所示:
1.新命令回应了其采用包含远程控制销售方式供应,无论在欧盟国家内生产制造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新的或二手的电器产品都包含在命令范畴内。
2. 工作人员科学研究采用的定制评定模块以及开发设计武器装备没有在此命令范畴内。
3. 对于新命令的融洽规范充分考虑了联合国组织残疾权益条例。
(三)对比命令2006/95/EC,新指令2014/35/EU提升了以下具体内容:
1. 新命令选用了新法律架构(NLF)。回应了生产商、法定代理人、采购商和代理商的岗位职责规定。
2. 为便捷多方信息交流,除通讯地址外,新命令激励加工厂给予一个电子器件IP地址。
3. 新命令回应在合乎性评定流程中不用公示组织干预。
4. 新命令明文规定技术性文档应包括充足的风险评估和评定。
5. 新命令要求了详尽的市场管理,风险电器产品的解决及过后安全防护步骤。
6.新命令要求了当发觉CE标志、CE符合性声明、技术性文档或生产商信息内容不符合规定时,生产商和采购商应采用纠正措施改正不符项。不然,有关会员国将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限定或严禁商品在销售市场,并保证已销售商品从市面上被招回。
7.根据新命令,会员国需制定适用违背该命令有关的各会员国法律法规的处罚技术规范,该处罚技术规范包含比较严重违背时的刑事案件处罚。
(四)关键时间
1. 新LVD已经在2014年3月29日在欧盟国家官方网公布(OJ)上发布。
2. 该项命令将于2016年4月19日在会员国我国法律中起效并实行。
3. 新命令将于2016年4月20日替代现行标准命令2006/95/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