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外贸河边走,哪能不被FOB条款困扰?客户坚持走FOB这一要求,对于有的外贸卖家来说觉得是一件好事,认为不用多操心,就放手让买家负责运输好了。其实不然,不信你看。
某家家具出口公司的外贸小杨谈成了一个订单。小杨的公司要向韩公司出口一宗木制家具,买家提出贸易方式就是走FOB条款。小杨的公司在备齐货后,依据买家要求,向本地的一家货代订舱,B公司为承运人,而B公司把F公司做为提单签发人。小杨的公司在发货后拿着提单向韩国买家要货款,可是直到货到达了买家这边港口都没有见到收货人付款。如果说选择退运或者转售给其他买家还是会有很大损失。过了几天,小杨被告知货物已被提走,可是提单在小杨这里,货物怎么会被提走?韩国卖家拒绝付款。于是小杨的公司把承运B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B公司依法承担小杨公司损失。
可承运人能够承担责任吗?答案想必你也知道了。很多敢于无单放货的企业通常是这样的:挂着名的皮包公司或者远在海外,想让承运人负责,太难了!
你看,走FOB条款的内在隐患有多坑外贸人!熟悉并掌握FOB条款以及正确规避FOB条款的潜在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如果客户坚持走FOB,我们外贸人一定要事先了解这些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法:
方法一:
可以通过约定好货代公司来规避风险。和客户在合同中约定好货代公司,如果是不公司务必要求对方在中国交通部有备案,尽量不要境外海外货代和其签发的提单。好是选择可靠的货代公司,坚持使用船公司指定提单。FOB条款,买家可以指定货代来运输货物,无形中物权就被转移了,作为卖家方在这对方指定的货代上决不能掉以轻心,不能觉得买家指定货代与自己无关,订单已经完成就不再跟踪了。越到后,越需要卖家用心。
方法二:
可以通过提高定金比例来规避风险。卖家要求买家预先支付货物定金额,定金不能因为客户的纠缠和借口就放弃底线标准。需要多少定金,不能轻易松口。做外贸的,谈客户儒雅随和是一回事,可该坚持的底线一定不能放松。之前出于信任或者想要留住客户想法不要定金,现在特殊时期,不可抗力因素太多,卖家应该选择和买家交易时适当增加定金比例。好是买家能全款支付,如果不能全款就一定要定金。之前有定金的项目提高定金比例,这样对于卖家也是一种保护措施。
方法三:
卖家一定要掌握委托订舱权。谁掌握了委托订舱权谁就掌握了货物的控制权。先了解好买家的资信情况,如果买家资信好,咱们可以答应买家作为托运人,可如果买家资信情况不明或者资信情况不佳,这个时候,出于安全考虑,卖家作为托运人也就是必须的了。做FOB条款的,你就记住了,物权才是重要的。客户坚持走FOB,可以!但物权一定要在客户买家结清货款之后交接。可以由着买家指定货代,但不能由着客户指定订舱委托,除非买家已经结清全部货款了。
方法四:
卖家可以通过投中信保,来减少风险。中信保作为第三方保险,对于业务内不保的公司和地区都有名单数据,你可以借此了解看看买家资信情况,一旦出现问题,比如无单发货了,这个时候,中信保会是救命的稻草。如果说没有中信保第三方机构,一旦被无单发货,你找回的希望渺茫,讨回货物也是难上加难。第三方保险既保障了买家的货物安全又保障了卖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