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转关运输证件时,申请者需向海关部门真实上报,并提交以下报关单证:
(1)进口的转关需向进境地海关管理部门需要填写《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中国海关企业进口转关运输过程中货物明细单》(简称明细单)1式3份(国际发展铁路联运货品为货运车装载明细3份),并交检相关有效证件和货单证。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应当事先向装运地海关部门提交进出口许可证,经审核同意后,由装运地海关批准进口过境货物,并加盖印章,交入境地海关部门。
申请者或托运人理应承担将进境地海关部门批准的关封,详细、及时地带交指运地海关部门,并且在海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内申办进口的手续。国际空运转关运输货物的指运地与国际货运单的地方一样的能免填明细单,由海关部门在货运单上盖上海关监管货品公章。
(2)出口转关需向启运地海关管理部门进行填写《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中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过程中货物明细单》1式2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关出口市场商品报关单》申办报关缴税证件,出境地海关监管部门在货物出口后按照规定向启运地海关相关部门退寄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