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海船只出境,务必向海关申报,申办关于船只、水手以及所载货品的申请手续。
船舶代理应将准确的舱单电子信息数据和纸质版文本进行及时的传送一个中国国家海关,以进入到下一阶段对出入口货品实施监督及过关的工作流程。
做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际航海船只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查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入境国际航海船只以及所载货品、物品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做事流程:
第1步:船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船只离境二个小时内要向海关申报出境。如在本港停靠不够24个小时,出境手续可于入境一起申办。申请出境时如吨照已过期,除非是24个小时内不上下客货,务必申领吨照。应交验下列报关单证:
(一)总申报单;
(二)货品申报单;
(三)游客人员名单(无更动免交);
(四)水手人员名单(无更动免交);
(五)中国国籍船只应交验《船只出入境(港)海关监督簿》;
(六)船只出口岸手续联系单;
(七)海关监督需用的其它报关单证。
第2步:中国国家海关申办船只出境登记相关手续。中国海关应当在《中国籍船舶进出境(口岸)海关监管手册》中注明航线、货物、烟酒库等监管情况。没有经过中国海关注册、不使用《出入境(港)海关监督簿》的船只驶往我国其它口岸的,中国海关填制《监督书》由船方带交下一口岸中国海关。办结出境手续的船只,中国国家海关可以在其《船只出口岸相关手续进行联系单》上盖章。
做事条件:
一、船舶代理应按照规定时间向中国海关传输船载出入口货品电子数据并递送纸质版舱单交靠泊地海关备案。
二、应提交的报关单证:
(三)游客人员名单;
(四)水手人员名单;
(五)船舶物品申报单;
(六)水手物品申报单;
(七)《船只出入境(港)海关监督簿》;
(八)其它海关监督需用的报关单证。
做事时间:
每艘次过关手续自中国海关接受申请起30分钟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