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的一般要求:
1.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2.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封闭停车场,场地面积与车辆数相匹配,可租赁。停车场内设门卫室,安装视频监控,场地道路硬化,出入口设过水池、冲洗平台、抑制扬尘装置等配套设施。
4.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办公场所。
5.具备完善的行政、安全生产、车辆设备、扬尘控制及保洁、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二)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车辆及设备的要求:
1.所属车辆符合国家对城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要求。车厢长度不超过5.8米的三轴双桥后八轮车,配备10辆以上,企业应当有10辆(含)以上符合规定的车辆,其他的允许以协议形式。需增减运输车辆的,报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至少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洒水车1台;挖机1台;铲车1台;可移动式车辆冲洗设备1套。
3.企业自有的车辆、设备应注册在本企业名下,等部门取得相应证照
(三)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要求:
1.有专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经营管理队伍,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
2.驾驶、操作人员数量应与企业车辆、设备至少按1:1的比例配置。
3.遵守建筑垃圾运输行业自律公约,并服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行业管理。
通过城市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企业证书的企业不仅可以快速提升企业的能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在参加采购投标过程中,更具有优先的业务评审加分,大幅度提高企业的中标率。申请办理垃圾分类服务评价认证证书要有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企业没有任何的不良信用行为,也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城市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企业证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我国带来良好的环境卫生,为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