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从海关总署传来好消息,由岳阳海关会同岳阳自贸片区创新推出的“综合保税区优化进出区管理新模式”获得批复,将在全国率先试行综保区进出区管理模式改革,此举将有力促进岳阳高水平开放。这也是岳阳自贸片区继2021年在全国首创“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制度创新案例后,推出的又一项重磅制度创新成果。
一、保税仓库的概念
保税仓库是保税制度中应用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二、保税仓库的类型
(一)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二)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于供应本企业。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三、保税仓库的货物类别与范围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一)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
(三)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四)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五)外商暂存货物;
(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七)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四、保税仓的作用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及外贸方式多样化,进出口货运量增长很快,如进口原料、配件进行加工,装配后复出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期货贸易等灵活贸易方式的货物,进口时要征收关税,复出口时再申请退税,手续过于繁琐,也不利于发展对外贸易。如何既方便进出口,有利于把外贸搞活,又使未税货物仍在海关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实行保税仓库制度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把银匙。这种受海关监督管理,专门存放按海关法令规走和经海关核准缓纳关税的进出口货物的场所,通称保税仓库。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国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出境的货物,这类货物如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经海关批准核销;如果转为内销,进入国内,则必须事先提供进口许可证和有关证件,正式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关税,货物才能出库。
过去,综保区的企业业务以两头在外(进口原料,出口成品)为主,在新发展格局下,企业发展“一头在内”“两头在内”业务不断增加,对综保区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要实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需要高水平的通关便利化。为了更好服务企业、服务开放型经济,岳阳海关针对保税监管货物、非保税货物、行政车辆、人员等不同进出区监管需求,通过简化申报要素、优化进出区流程,对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保障“管得住”“通得快”,有效提高了便利化水平、提升了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