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投影仪投影灯FDA认证介绍:
激光和激光投影系统与其他光学设备一起使用,如投影屏幕、反射镜球、远程投影仪头和光纤,用于娱乐目的的彩色、戏剧性的显示。
激光代表L明灯A用S模拟E使命R辐射,一种基本类型的激光由一根装有一对镜子的密封管和一种由某种形式的能量激发产生可见光或不可见的紫外线或红外辐射的激光介质组成。普通的光,如灯泡中的光,有许多波长,并且四面八方传播。激光有一个特定的波长。它可以聚焦成一束紧密的光束,并且可以在离激光很远的地方集中非常高强度的光。
激光投影仪投影灯应用场所举列:
1.音乐活动
2.餐馆和夜总会
3.戏剧活动
4.会议地点
5.光
6.焰火表演的激光效果
7.艺术和广告展示
8.激光视频投影系统
9.艺术和娱乐灯光展示
激光投影仪投影灯的安全性:
当在适当的环境中使用并由合格的人员处理时,激光灯光表演可以提供戏剧性的显示,并作为其他娱乐和场所的背景。
激光本身也会造成伤害,但根据FDA的规定生产的激光光会使危险的激光远离观众。对于激光可能落在人群身上的表演,激光的功率保持在已知的危险水平以下。
使用不当激光的风险包括:
1.眼外伤
2.皮肤烧伤
3.引起火灾
4.影响飞行员、司机和其他可能分心或视野
激光投影仪投影灯FDA认证法律、法规和标准:
在美国销售的电子辐射产品制造商有责任遵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第五章,C分节-电子产品辐射控制.
激光产品制造商有责任遵守第21章“联邦条例守则”(J节,放射健康)第1000至1005部分的所有适用要求:
1000-一般
1002-记录和报告
1003-通知缺陷或不遵守
1004-电子产品的回购、修理或更换
1005-进口电子产品
激光产品必须符合联邦条例第21编(J节,放射健康)第1010和1040部分中的辐射安全性能标准:
1010-电子产品的性能标准:一般
1040.10-激光产品。
1040.11专用激光产品。
激光产品的制造商可以要求提供辐射安全的另一种方法;这被称为方差:
1010.4-与标准的差异
激光投影仪投影灯FDA认证指南:
激光投影仪和激光放映是21 CFR 1040.10(B)(13)所定义的“示范激光产品”:
激光演示产品是指为演示、娱乐、广告展示或艺术创作而制造、设计、意图或推广的激光产品。
用于娱乐或娱乐的激光也符合FDA对“示范激光产品”的定义。
为演示目的推广的激光产品于FDA条例21、CFR1040.11(C)规定的危险等级IIIa。这意味着投影仪的输出功率限制在5毫瓦,可见波长范围为400到710纳米。对任何不可见波长和短脉冲也有限制。激光显示投影仪不可能超过CDRHⅢa类的可访问发射极限。激光显示制造商必须向FDA提交一份方差申请,以便销售和操作更的(Ⅲ级和IV级)激光显示设备。
在美国使用Ⅲb和IV类激光进行激光展示之前,必须向林业发展局提交下列文件:
1.描述激光投影机的产品报告,
2.激光显示报告描述激光显示,
3.申请请求FDA批准与演示激光产品危险等级IIIa(5mW可见输出)的差异。
4.这些材料必须使用CESub电子提交软件或下文所列的文件报告指南编写。
如果您正在购买已提交产品报告的经认证的激光投影仪,则只需提交激光光显示报告和方差应用程序即可。
贵公司只有在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方差批准信后,才能开始生产激光显示器,信中注明了你可以生产激光显示或分发激光放映投影仪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