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是中国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方式,并购应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明确并购的目的,并使其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一致,是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前的首要考虑。下面以并购香港公司为例申请ODI备案流程及材料。
(并购)香港公司——境外投资备案
(一)并购类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流程
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深圳商委备案;
2、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国富安);
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二)并购类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准备资料
一般情况下,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需通过商务部网站“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材料,需线下提交纸质资料。部分地区实施无纸化办公,原则上不用再递交纸质文件。以深圳为例,公司通过深圳市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和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同步上传备案材料,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在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过程中,公司一定要真实、准确的填写各项资料,切勿错误、遗漏的情况。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办理过程中以实际情况为准。不确认的情况下,可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资料:申请书;《境外投资申请表》;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有关部门对所涉属于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申请书要素不全、申请表填写不规范、申请主体错误等情况,将会导致备案申请不予通过。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申请通过后,公司将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于实际对外投资业务发生后填报对外投资统计月报,并按时完成对外投资年报统计填报工作。其中,《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是两年,可变更、补证或注销。
境外投资备案
(三)并购类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报到登记
公司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应向驻外使馆报到登记。国内公司在香港办理完注册登记后,需在30日内向中联办经济部报到登记,并将报到登记回执联交予当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报到登记需提交资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新设境外公司《公司注册证书》新设境外公司《商业登记证》。报到登记不接受邮寄处理,如果贵公司有办理报到登记的需求,我司可代为处理。
就新设和并购的时间而言:新设时间2个月就可以完成,并购不仅要提供旧公司的尽调报告,还有一系列的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