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网许可制度
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和加贴进网标志。
1.进网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
进网许可制度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五十四条:“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2001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2.进网标准
申请中国进网许可的通讯设备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对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但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信新设备,实行进网试验管理。具体可参见工业和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001年发布了《第一批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新的电信设备进网相关内容可以参见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的设备目录,检测标准可参见《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具体设备名称及检验标准》
3.进网许可证申请程序及相关机构
(1)申请程序
通讯设备进网许可证申请认证需提交材料可参见工业和信息部网站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认证流程可参看下图所示:
(2)相关机构
通讯设备进网许可证的主管机构是信息产业部,其属下的各地电信管理局负责通讯设备进网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申请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
检测报告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委托的检测机构负责,主要有以下15家:
信息产业广州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通信电磁兼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上海电话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有线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通信网综合实验模拟验证中心(RTNET);
信息产业通信产品防护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通信电源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电话交换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数字移动通信模拟试验网;
信息产业无线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邮电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北京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光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信息产业数据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泰尔实验室。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委托的质量认证机构负责,主要有以下2家:
泰尔认证中心;
武汉邮电通信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4.进网许可证和许可标志
进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不超过1年。许可证证书(图1)和标志(图2)分别如下所示:
图1 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