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音视频产品UL60065与UL6500的差异

更新:2024-07-17 20:00 发布者IP:183.17.236.166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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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视频检测,音视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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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UL60065与UL6500的差异

UL 60065(7版)与UL 6500(2版)的差异


标准条款

UL6500(2版)

UL60065(7版)

1.1 范围

1.1.1 专业设备

没有相关描述

标准涵盖专业设备;另外,可能使用UL1419的要求。

2 定义

2.2.10 便携式设备(portableapparatus)

产品重量不超过18千克并且设计为易于用手携带的特定设备

区别于IEC60065第7版的国家差异,定义的基础为UL1492的3.3.9条款。

便携式设备为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产品:

-带有手柄或类似携带作用的结构,并且重量不大于1千克,带手柄的挂墙产品除外;

-没有手柄或类似携带作用的结构,不带电池时重量不大于1千克,且很可能经常被移动;

- 无论其重量多重、在其正常工作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单手拿着的认可产品。

类似前级功放、调谐器、磁带卡座、解码器或消声部件等需要和其他设备一齐才有功能的产品,即使重量轻,也不会被经常移动,因此不认为时便携式设备。

2.2.11 移动设备(transportableapparatus)

特别指经常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地方的设备

重量超过18千克,设计为被经常移动的设备。

2.2.12 商业用设备

用于商业、专业或工业领域,且不打算销售给普通群众的设备。注:用途应由生产厂商指定。

2.2.13 专业设备

其操作和维护会在受控条件下由经过训练人员进行处理的音视频产品

2.3.10 额定功率

在额定电压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测得的功率(瓦)

2.6.13 功能绝缘

不依赖于基本、附加、双重或加强绝缘的绝缘为功能绝缘

2.7.14 专用电池

可以通过设备提供或厂商推荐的电池制造商名称和目录编号识别的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

4 一般试验条件

4.1.4 测试条件

产品在开放测试桌上进行测试的结果应满足表3的要求。

4.2.1 正常工作条件

对于电池驱动设备,应使用完全充电的充电电池或新的干电池。

在额定电压下测量额定电流和额定功率。

4.3.6 故障条件-堵电动机试验

如果设备使用过程中因内部或外部原因,电动机有可能被堵转,则将电动机堵转。

将电动机堵转。

对于螺线管,柱塞应在断电(复位)状态下被堵住

没有相关描述

4.3.9 故障条件-拉载试验

对于外部电源插座,应分别按其配置的额定电流的1.1倍进行拉载。

电源插座应以*高过流保护器件和插座额定输出的1.1倍进行拉载。如果电源插座连接线的线径与电源输入线一样,省略拉载测试。

4.3.10 故障条件-堵通风孔试验

每组通风孔,如果可能同时被覆盖,应依次分别覆盖每组通风孔测试。可能被同时覆盖的通风孔有:

- 产品的顶面,如用报纸,或;

- 产品的侧面和背面,不包括前面,如产品被悬挂的窗帘覆盖。

如果设备的顶面、侧面和背面有通风孔,应用密度为200克/平方米并且面积不小于每个测试平面的卡片每次覆盖一个面,每次应覆盖所有通风孔。

对于设备顶部不同面上的通风孔(如果有),应分别用卡片同时覆盖。

对于设备顶部的通风孔,如果通风孔所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在30~60°之间,这些通风孔就不用堵塞,因为这个面上的障碍物会自由滑落。

当要堵塞设备侧面和背面的通风孔时,卡片应粘在这些面的上边缘,并让卡片自由悬挂。

4.3.16 故障条件-电池试验

对于带充电电路的设备,要对完全放电的专用电池组进行充电测试,并且电池组里的一个电池要被断路。

对于预定连接外部电池的设备,要对电池连接线的过电流保护器件的带载侧进行短路测试。该连接线连接于设备提供的电池,或连接表1规定的且输出电压与电池电压相同的电源。

5 标记和使用说明

作为一种替代方式,可以使用*少85%为正己烷的己烷试剂。

5.1g 标记-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

应标注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

对能使用通用电源设备供电的产品,其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可打在产品的铭牌上,也可在说明书中描述。

(4.2.4.1)当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产生*大功率输入时,测量的输入功率或电流不应超过标记的输入额定值的1.05倍。

在额定电压下测量的能耗值不应超过标记的额定值的1.1倍。

5.1j 标记-生产日期

应标注生产日期或日期代码(不超过制造商任何三个连续月份)。日期代码应为制造商确定的字母编码,该编码系统应至少有10年重复周期。

对于生产日期的标识,不用进行擦拭试验

5.1k 标记-厂家识别码

如果同一设备在一个以上厂家生产,应标注识别厂家来源的识别码。

生产厂家的识别码不用进行擦拭测试

5.1n 标记-高漏电流标记

漏电流大于0.75MIU并且小于等于1.5MIU的设备,应提供警告标识“Caution….”。

漏电流大于0.75MIU并且小于等于3.5MIU的设备,应提供警告标识“Caution. Toreduce the risk of electric shock, grounding of the center pin ofthis plug must be maintained.”

5.4.1d说明书-I类结构

警告语为I类结构的设备,应连接到带保护接地线的电源插座上。

5.4.1f 说明书-固定安装设备

如果设备因固定安装在某一地方而无须做19.1、19.2、19.3的试验,应在设备上或随附设备标识以下或类似文字:“WARNINGTo prevent injury, this apparatus must be securely attached to thefloor/w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allationinstructions.”

5.4.1g 说明书-电池暴露于过热源

电池(电池组或被安装的电池)不应暴露于诸如阳光、火或其他类似过热源的警告

5.4.2 说明书-断电装置

如果**连接设备未按14.6.1要求提供全极开关,说明书应说明在建筑物的电气设施中应接入一个全极开关,该开关各极触点的距离至少为3毫米。

对于断电装置,说明书应说明:

a)如果用电源插头或器具耦合器作为断电装置,该断电装置应保持易操作;

b)如果用全极开关作为断电装置,应清楚描述开关在设备上的位置及其功能,且该开关保持易操作;

c)对**连接并且不提供全极开关或全极断路器的设备,应按照所有适用的安装规则进行安装。

如果通过标识、信号灯或类似方式来告知用户设备完全断开电源,说明书应清楚描述正确情况的相关信息。如果使用符号,这些符号的含义也应解释清楚。

根据IEC60417-5008或IEC60417-5010的两个断电符号仅允许使用于全极开关(不断开保护接地导体)。

7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

7.1 一般要求

测试期间,影响设备安全的保护电路和装置不应动作,冗余保护电路、自动复位的热断路器和PTC-S热敏电阻除外。

测试期间,任何单个保护装置或保护电路的元器件应失效,符合14.5.1的自动复位的热断路器和符合14.5.3的PTC-S热敏电阻除外。

如果音频放大器的连续工作不可能,放大器应在允许连续工作的*大可能信号水平工作。

表3的注a

如果设备温度受自动复位热断路器或PTC热敏电阻的限制,测量的温度不应超过35°C与表3的温升值之和。

表3的注b

对尺寸不超过5厘米的表面,以及无尺寸限制的散热片或直接覆盖散热片的金属零部件,在预期使用时不可能被触及,则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温升达到65K。

对于预期使用时不可能被触及的零部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温升达到65K。在判定是否可触及零部件时,不应使用4.1.4的木箱测试。以下零部件被认为不容易被触及:

- 背面和底面,除非这些面包含正常使用时需要操作的开关或控制器;

-外部散热片或直接覆盖在外部散热片的金属零部件,除非这些面包含正常使用时需要操作的开关或控制器;

-低于大体顶面超过30毫米的顶面的零部件。

对于直接在顶面内部散热片上的格栅/通风区域,允许温升达65K,应把5.1o的标记标识在顶面格栅/通风区附近的地方。

CTL第PDSH0729号决议:

65 K温升限值可适用于覆盖内部散热片的外壳,如果:

- 在外壳表面上或加热区域附近标识IEC60417-5014符号,且;

-产品表面上这个区域与经常接触的区域距离不小于150毫米,且;

- 说明书上给出相应信息。

表3的注g

对于开关型变压器的温升,可以把热电偶放在与被测线圈尽可能接近的位置上进行测量。温升允许值应比表3给出的值低10K。

8 防触电的结构要求

8.17 绝缘绕线

作为替代,UL2353认可的绕线可提供基本、附件或加强绝缘。

8.19

要求全极开关满足3毫米的接点间距

8.20

从IEC60065(6版)删除了“电源开关不应安装于电源线”的要求。

与IEC60065(7版)相同,要求“电源开关不应安装于电源线”。

9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

9.1.1.1a 开路电压限值

对于音频信号放大用的音频输出端子,当根据4.2.4在不削减输出功率的条件下,开路电压不超过120伏有效值。

开路电压不超过:

-对专业和商业用设备,音频信号限值为120伏有效值;

-对专业和商业用设备,音频信号限值为71伏有效值。

9.1.1.1b 接触电流限值

对于商业音频放大器,接触电流限值为1.5MIU;对连接于预定固定在某一地方的I类设备的电线,接触电流限值为0.75MIU;其他设备接触电流限值为0.5MIU。

允许I类设备接触电流限值为3.5MIU,其他设备限值为0.5MIU。

9.1.1.2 可接触零部件的确定

扬声器系统的移动部件,如防尘盖、锥形驱动盘或无源辐射器,不被认为能够有效阻止进入。

10 绝缘要求

10.1 浪涌试验

浪涌试验适用于所有带外部天线端子的设备,也适用于所有可能与带外部天线端子的设备连接的设备。

浪涌试验适用于带外部天线端子的II类设备,也适用于给带外部天线端子的设备供电的设备。

12 机械强度

12.1 完整设备

对于非直插式设备,应进行12.1.1、12.1.2、12.1.3、12.1.4、12.1.5和12.1.6(手柄强度)试验

对于非直插式设备,应进行12.1.1、12.1.2、12.1.3、12.1.4和12.1.5试验。

12.1.3 冲击试验

外壳表面应能承受表3A规定值的单一冲击。外壳底部不要求进行冲击试验。

外壳起保护内部危险带电零部件的区域,应按表6的要求进行单一冲击。

12.1.6 手柄强度试验

如果结构中涉及聚合材料,手柄强度试验应分别在12.1.5中描述的烤箱试验之前和之后进行。

1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3.1 一般要求

这些数值为采用的*小值,但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对基本绝缘和附件绝缘可以减少1毫米,对加强绝缘可以减少2毫米:

-如果这些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会因受9.1.7规定的外力而减少,但它们不处在外壳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

- 它们靠刚性结构保持不变;

-它们的绝缘特性不会因设备内部(如整流子电动机碳刷)产生的导电灰尘而受严重影响。

删除了这些减少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情况。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有一样的要求,都是用图9通过峰值电压决定。

电气间隙由绝缘等级、工作电压(峰值)、IEC60664的安装类别、污染等级决定。而爬电距离由绝缘等级、工作电压(有效值)、材料等级、污染等级决定。其中污染等级有:

-污染等级1,那些密封以防止灰尘和湿气的原件和部件;

-污染等级2,通常对于本标准涵盖的产品;

-污染等级3,设备内部环境受导电性污染或干性非导电污染(因凝结而变为导电),或者设备位于存在导电性污染或可变为导电的干性非导电污染的外部环境区域。

13.3.1

除了可以用第13章描述的方法确定电气间隙,还可以用附录J的方法去确定。

扬声器线圈与邻近导体间的电气间隙可以被忽略。

13.3.2 与电网电源导电连接电路的电气间隙

13.3.3 不与电网电源导电连接电路的电气间隙

13.4 直流爬电距离

利用图9的曲线A和曲线B确定

方法一:通过电压有效值、标准交流电压值以及污染等级查表8确定*小电气间隙(毫米);通过*大工作电压(峰值)、标准交流电压值以及污染等级查表9确定额外电气间隙;然后将查得得两个值相加。

方法二(附录J):通过电压(有效值)和过电压类型查表J.1确定U电源暂态;计算U要求承受=U电源暂态+U峰值工作-U电源峰值,如果U峰值工作<U电源峰值,则U要求承受=U电源暂态;通过U要求承受和绝缘类型查表J.1确定*小电气间隙。

查表10确定不与电网电源导电连接电路的电气间隙;

查表11确定*小爬电距离

14 元器件

14.1 电阻器

在进行a)或b)项试验前,应测量每个样品的电阻值。然后样品按IEC60068-2-78的规定进行湿热试验,严酷参数为:温度,(40±2)°C;湿度,(93±3)%RH;试验时间,21天。

泄漏电阻器的要求:

-被UL认可,且符合UL 60065 14.1a)或b);

-没有被UL认可的电阻,在拔插头试验时将其开路;

- 通过计算证明电阻的可靠性。

14.10.1电池

可以被用户从设备中取出并且有可能被用户单独从整机中取出携带的专用电池组,被认为是可移动的,且应满足UL2054描述的以下试验要求:

-短路试验(第9条);

-异常充电试验(第10条);

-强迫充电试验(第12条),和;

-250牛的稳定拉力试验(第19条)。

14.10.4 模具应力消除

设备提供的充满电的可充电电池应能承受12.1.5描述的试验,试验后不能释放出腐蚀性材料。

电解液防泄漏外壳为热塑材料的专用电池,不应因注模过程导致的应力而释放出电解液,如果此电解液可接触到绝缘子或进入用户操作区域。

通过以下试验检查其符合性:电池置于一个空气流通的烤箱,在70°C温度下持续7个小时。

14.10.5 跌落试验

设备提供的充满电的可充电电池的三个样品中的每个样品,可承受12.1.4描述的从1米距离的上空跌落、撞击硬木平面,而不会造成电解液的泄漏。

用户可以使用的专用电池不应在跌落试验后释放电解液。

三个样品的每个样品进行一次跌落试验,或者一个样品进行三次跌落试验,按15.4.3描述的从1米距离的上空跌落、撞击硬木平面,不会造成电解液的泄漏。

14.10.6 外部电池

过电流保护装置应在电池的连接结构(如连接器插头)上,或在与电池连接器距离不超过15厘米的引线上。

作为替代,如果设备预期用车载电池适配器连接到车载电源插座,则在产品的电池供电电路上不要求有过电流保护装置。车载电池适配器应符合UL2089的要求。

14.12 浪涌抑制变阻器

为了防止电源的过电压进入设备而使用的浪涌抑制变阻器应符合UL1449。主要参数有:

-额定电流脉冲(6kV/3kV)

-防火等级(V-0)

-热应力(250伏电源或通过试验检测)

15 端子

15.1.1插头插座

连接电源插座的内部线,其线径应基于此插座额定值满足16.2外接软线的要求,且不小于18AWG。

连接电源插座的内部线的导体,不管是否连接开关,其线径应基于此插座额定值满足16.2外接软线的要求,且不小于18AWG。按4.3.9进行拉载试验满足第11条的情况除外。

15.2 保护接地措施

在具有非危险带电输出电压的I类电源设备中,输出电路不应与保护接地导体连接。

16 外接软线

16.5

如果结构中涉及聚合材料,则对电源线的拉力扭力试验应分别在12.1.5描述的烤箱试验之前和之后进行。

19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19

如果结构中涉及聚合材料,则19.1~19.6描述的试验应分别在12.1.5描述的烤箱试验之前和之后进行。

图8 使用钢球的冲击试验

 

附录D 接触电流的测量

MIU=U2 /500(有效值,单位为伏)

MIU=U2×2(有效值,单位为毫伏)

试验

 

增加的试验:

-带有充电电路的设备(4.3.16);

-不分离薄片绝缘试验(8.22);

-应力消除条件后的手柄强度试验(12.1.6)

-工作电压的确定(13.2);

-电池:短路试验(室温和55°C)、异常充电试验、强迫充电试验、250牛的稳定拉力试验(14.10.1);

-应力消除条件后的电源软件拉力扭力试验(16.5);

-应力消除条件后的倾斜稳定度试验(19.1)、垂直力稳定度试验(19.2)、玻璃面倾斜稳定度试验(19.2.1)、水平力稳定度试验(19.3)、墙壁或天花板固定装置试验(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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