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顶盒
2010年8月4日,我国向WTO及其成员国通报了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标准的报批稿(G/TBT/N/CHN/743),标准全名为《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该标准草案规定了普通用途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以下简称为接收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功率测试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准草案的第4.2条(能效限定值)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1. 范围
标准草案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的接收器,包括有线、地面和#接收器。
2. 定义
(1) 工作状态(on mode)
接收器连接到电网电源上,提供主要功能的状态。
(2) 被动待机状态(standby passive mode)
接收器连接到电网电源上,不提供主要功能的低功率状态。接收器只有收到遥控器、按键等外部激发信号后才能进入该状态。通过遥控装置、内部信号等方式的激发,接收器可以从该状态返回工作状态。
3. 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
接收器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高。各等级接收器的工作状态功率Pon及被动待机功率Psp均应不大于下表。其中SPfa是接收器工作状态附加功能功耗因子之和(W)。
接收器类型 | 能效等级 | |||||
1级 | 2级 | 3级 | ||||
工作状态 | 被动待机 | 工作状态 | 被动待机 | 工作状态 | 被动待机 | |
有线 | 5.0+SPfa | 1.0 | 7.0+SPfa | 2.0 | 10.0+SPfa | 3.0 |
地面 | ||||||
# | 7.0+SPfa | 1.0 | 9.0+SPfa | 2.0 | 12.0+SPfa | 3.0 |
接收器能的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3级,节能评价值为2级。
使用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的接收器,所使用的外部电源应符合GB20943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接收器附加功能功耗因子见下表:
附加功能 | 附加功能功耗因子 | 附加功能说明 |
高清输出功能 | 3.0 W |
|
内部硬盘 | 2.2 W | 非读写状态下 |
HDMI接口 | 1.0 W | |
ADSL调制解调器 | 2.0 W | |
双调谐器 | ||
有线调制解调器(Cable Modem) | 4.5 W | |
以太网接口 | 0.4 W/个 | 非连接状态 |
USB接口 | 0.3 W/个 | 不接设备状态 |
4. 测试方法
标准附录A规定了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功率的测试方法。
测试电源采用交流稳压电源供电220V/50Hz,其电压和频率波动均不大于±2%,谐波失真不大于3%。功率计为有功功率计,分辨率至少为0.01W,*小电流量程≤10mA。
输入信号应符合GB/T17975《信息技术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息的通用编码》系列标准、GB/T14857《演播室数字电视编码参数规范》和GY/T155《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的要求。高清信号格式1920×1080i/50Hz,标清信号格式720×576i/50Hz
5. 标准草案文本
《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