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要求
撰稿:admin更新日期:2008-08-271. 法定的标签要求
(1)基于《电气用品安全法》的圆形PSE标志
(2)《家庭用品质量标签法》的标签要求
《家庭用品质量标签法》(英文)的目的是对家庭用品加贴适当的质量标签来保护一般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家庭用品质量标签法》下的《电子设备与装置标签规定》(Regulationfor Labeling of Electric Equipment andDevices),电视机必须按照标签标准加贴标签,没有标签的电视机不允许销售。经济产业省(METI)负责制定每种指定家庭用品的标签标准,标签标准包括标签上“特别声明的部分”(particularsto bedeclared)和加贴标签时“可观察到的事项”。对于电视机,每个产品须特别声明其年耗电量、处理时的警告以及加贴标签者(制造商、分销商或其代理)的名称,而“可观察到的事项”为加贴方法和加贴时应注意的事项。《家庭用品品质标签法》的管理机构为经济产业省-商业和信息政策局-消费者事务司。
2. 基于法律规定的自愿性标签
自愿性的JIS标志来源于《工业标准化法》。《工业标准化法》(日文)的目的在于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使生产过程合理化,扩展简单公平贸易,合理使用和消耗矿用和工业用产品,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产品适当和合理的工业标准来促进公共福利。
2004年6月《工业标准化法》进行了修订,JIS标志制度也随之变化,新JIS标志制度于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08年9月30日将不允许在产品上加贴旧JIS标志。在旧制度下,JIS标志认证由政府或****(批准)的认证机构执行;而新制度下,依据ISO/IEC导则65,由****的第三方私营认证机构也可进行JIS标志认证,业界可以在JIS认证产品中自愿选择JIS标志商品。日本****JIS标志产品清单;对于不属于JIS标志制度的标准,行业协会和相关私营机构可以自愿制定工业标准草案并提交给相应的省。
新JIS标志
矿业和工业产品 | 加工产品 | 特殊类别产品 |
指定JIS标志产品及标准清单 List of Designated JIS Products forMarking(日英对照)
认可的认证机构(网页*后有认可认证机构一览表)
《工业标准法》的管理机构为日本经济产业省-工业科技政策环境局-标准发展规划处。有关JIS标志认证的信息还可联系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和日本规格协会(JSA)。
3. 自愿性标签
(1)安全认证标志(S标志)
随着2001年4月《电气用品安全法》取代《电气用品取缔法》,废除了入市前的批准制度,并引入了由私营机构进行的第三方认证。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JET)和日本****协会(JQA)在内的10个指定认证机构,为确保安全测试和提高每个商品的质量控制体系,推出了S安全认证标志制度。当产品的安全性获得确认后,可以在产品上加贴安全标志(S标志)。S标志如下图所示,由日本电子电气设备及零部件安全认证委员会(SCEA)的认证标志和认证机构的标志组成:
JET的S标志 | JQA的S标志 |
(2) 基于《反不正当补贴和误导性表示法》的公平贸易规则
在《反不正当补贴和误导性表示法》(日文 英文)下,家电产品有三项自愿性工业规则:
制造商的明示规则:标签项目包括规范、性能和特性等,标签方法包括公示、目录、安装手册、保修期、机构描述;
制造商的补贴规则:折扣、捆绑销售(set sale)、优惠券;
零售业的标签规则:对14类家用电器(如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的标签要求(制造商名称、商标、产品名称、型号、销售价格)。
对于电视机,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标明公司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注意事项,以及有关维修、保修期和其他方面的信息。零售商必须明示产品名称和型号、制造商名称、商标名称、以及销售价格。禁止使用任何会误导消费者的表达语句。
(3) 家用电器安全标签导则(警示标签)
为了保证产品责任的履行,日本家用电器协会(AEHA)制定了家电产品和使用手册上的警示标签上的一些要求。在警示标签上:三角形标志表示警示内容,空白圆形标志表示禁止行为,实心圆形表示必需行为,具体内容由标志中的象形图文表示(电击危险、禁止拆卸、从电源插座插拔时握住插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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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签示例 | 使用说明书警示标签示例 |